关键词 |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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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 |
中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 |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名。
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有异议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已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科学技术部根据工作需要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已入库企业进行抽查,对经抽查或审核企业确认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政策执行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应当如何加计扣除?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政策执行期间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可自其形成无形资产年度起,在政策执行年限及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内,按政策规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按175%进行加计扣除。
主营行业:企业认证 |
公司主营:保安服务许可证,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主营地区:全国范围 |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7-06-07 |
员工人数:51 - 1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1 - 10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7-06-07 至 2053-01-01 |
最近年检时间:2023年 |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年营业额:人民币 300 万元/年 - 50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300 万元/年 - 500 万元/年 |
年进口额:人民币 200 万元/年 - 300 万元/年 |
经营范围:接受合法委托,征集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标代理,教育咨询、技术咨询、展示展览策划、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知识产权代理。^ |
是否提供OEM:是 |
公司邮编:518000 |
公司电话:0755-28263096 |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