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
适用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区域 |
江浙沪地区 |
咨询范围 |
财务顾问 |
对于个体户经营所得,有两种核定:
1.核定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金额×所得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务中,多数是用综合核定征收率,就是直接用:应纳税额=销售额×综合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包括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如果属于“经营所得”的,也是按照这种方式核定征收个税的。
2.双定户。直接核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双定户,俗称“包税”,即每月或每季度个体户缴纳固定金额的“经营所得”的个税。
尽管核定征收政策进一步收紧,目前市面上能够办理个体户核定的园区还是有的,政策与上海之样: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10%,对照五级累进5%-35%的税率计算得出,税率大致在0.5%-2.1%之间;增值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1%征收,附加税0.06%,由于是小规模个,连续12个月开票金额每月开票不超过10万,并且符合要求的,还能享受增值税和个税的免征政策!
2023年个体户开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的税率(13%、9%、6%)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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