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流程产品认证,有机加工认证,美国产品认证,有机养殖认证 |
面向地区 |
原产地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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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方法 |
常温 |
产品认证: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认证定义“是由第三方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采用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构成。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非强制性
非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对未列国家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认证,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行为,称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近由认监委批准的CECC(中电联认证中心)是代表电力行业进行机电产品自愿性认证的第三方机构,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所属能同时进行体系认证和机电产品认证的机构,产品认证范围涵盖20大类电力工业所需产品。
型式检验认可
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个重要环节。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家标准。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由经国家或CQC认可的、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继续符合标准的要求,则允许继续使用标志;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上继续使用认证标志。监督检验的项目不是按检验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重要的是检查那些与制造有关的项目。特别是顾客反映意见较多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监督检查的周期一般每年一次。
监督检查是对生产企业的质量能力进行定期复查,使企业坚持实施已经建立起来的质量体系,从而产品质量的稳定。这是一项认证质量的监督措施。监督检查的内客要比体系检查简单一些,是查看前次检查的不符合项是否已经得到有效改正,质量(环境)体系的修改是否达到质量和环境指标的要求。